1.系统掌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广播电视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获现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2条以上:

1.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高或复杂的大型工程、技术系统、设备集成的研究、设计、应用、运维和技术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的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学术报告、分析报告、技术报告等被采纳应用或获同级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制(修)订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本单位、本地区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标准指南等3项以上,并颁布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制(修)订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市级以上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标准指南等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或参与制(修)订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省级以上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标准指南等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作为前3位完成人,参与完成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市级以上项目(课题)并结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省级以上项目(课题)并结项。

6.获国家主管部门举办的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省(部)级技术奖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因广播电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1次以上。

7.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会议(论坛)上发表主题报告1篇或大会交流报告2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广播电视工程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正式出版广播电视工程相关专业著作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3万字)。在县级广播电视机构、基层发射台站专职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20年,且获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并取得4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上述业绩成果条件中的数量要求可减半计算(四舍五入)。


1.作为前3位完成人,凭广播电视工程领域专利获省(部)级以上专利奖二等奖以上奖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论文1篇以上。

3.获得国家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能手竞赛一等奖以上;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凭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类奖项1项以上。

4.长期坚守在基层发射台站从事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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