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广播电视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重大项目(课题),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获现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2条以上:

1.主持研制开发的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系统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参与撰写的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学术报告、分析报告、技术报告等被采纳应用或获同级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4.作为前3位完成人,参与制(修)订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市级以上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标准指南等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参与制(修)订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省级以上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标准指南等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市级以上项目(课题)2项以上并结项;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完成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省级以上项目(课题)并结项。

6.获得国家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能手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省(部)级技术奖项二等奖以上;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技能竞赛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领域技能竞赛一等奖2项以上;或因广播电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业务主管部门表彰1次以上。

7.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广播电视工程相关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广播电视工程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广播电视工程相关专业著作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5万字)


1.作为前3位完成人,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

2.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广播电视工程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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