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安全工程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安全工程相关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安全工程及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安全工程相关科研项目2 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级安全工程相关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验收。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安全工程相关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学(协)会安全工程相关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安全工程相关国家、行业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安全工程相关地方标准3项以上,且正式发布实施。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安全工程相关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安全工程相关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安全工程相关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CN 或ISSN上发表安全工程相关学术论文3篇以上。

(6)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安全工程相关著作或教材。

(7)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安全相关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或安全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8)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通过评审的安全评价与评估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设计报告等安全技术服务报告50份以上,且满足服务对象为大型企业以上的项目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9)企事业单位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安全工程相关科学技术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安全工程相关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安全工程相关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安全工程相关论文3篇以上(至少2篇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 4000 字以上).

3.公开出版由本人独立或作为主编人撰写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安全工程相关专著2部以上(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80000字).

4.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安全工程相关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或安全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