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能较好地应用于工作实践;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技术成果;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档次;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档次。


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成果要求至少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研究,或主持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研究,或主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推广应用研究,均已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评价,经济效益显著。

(2)作为项目主要成员,编制(修订)国家级、省级、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细则、工法、定额、重要文件等,均已颁布实施。

(3)作为项目主要成员,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及相当奖励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社会成果类、优质工程类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

(4)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完成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论证、评估、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维修养护、工艺布局、技术改造、设备应用、生产调度、组织设计、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达到标准要求且通过评审、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形成相关专业性或体系性文件。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能够体现其工作业绩和水平的项目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等。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

(6)在省级以上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交通工程类专业技术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交通工程类专业著作、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同时具备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一)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评价),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作为项目主要成员,获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2项);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省级以上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2000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交通工程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前款所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