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一级剪辑师职称,应当具有深厚的剪辑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剪辑技巧,有丰富的剪辑经验,能主持和承担各种高难度的剪辑任务,能解决剪辑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有较高的文学、美学、戏剧、音乐、舞蹈等艺术修养,能根据剧本主题和剧情要求,通过剪辑创造性的处理,协助导演丰富艺术构思,增强艺术效果;熟悉国内外剪辑艺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剪辑艺术和技术的发展及培养剪辑专业队伍有显著贡献,在本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剪辑师职称后,从事剪辑工作满5年。
取得二级剪辑师资格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1)剪辑完成的5部以上大型作品获得业内高度评价,其中2部以上大型作品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播放或出版发行。
2.在正式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期刊或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需附全文查重报告),或出版过本专业相关的专著(第一作者,需附全文查重报告)。
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当取得副高级职称,在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1)创作的作品在全国性文艺评奖中获奖。
2.独立或联合(排名第1)取得的专业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成果类一等奖。
3.本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记大功以上奖励。
5.在表演、演奏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0年,累计担任10部以上大型剧目的主演、司鼓或主奏乐器演奏员,是所在演出团体专业领军人物,且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