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和法规,并能较好地应用于工作实践,取得重要成果。

2.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业绩突出,能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解决本专业复杂工程问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具有较高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

3.能够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主持和组织重要工程项目实施,能够解决专业技术、工程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专业技术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1.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提名,或其他相当层级类型代表性业绩成果。

3.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科技计划项目,或主持完成县级课题研究或科技计划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省级以上工程建设工法1项。

4.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科技计划项目,或主持完成市级课题研究或科技计划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省级以上工程建设工法2项。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奖项,或其他相当层级类型代表性业绩成果。

6.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上表彰。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7.参与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标准设计图集)、计价依据(定额)、导则等,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8.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独立发表(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一)承担省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科研成果获得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2项,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中文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技术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公开出版由本人参与撰写(编译)的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1部;或参与编写国家或部颁大型、系列技术标准;或主持编写省级大型、系列技术标准;或主持编写省以上范围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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