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在县级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较为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得到大规模应用,并作为主推品种或主推技术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推广;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作为前5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4.作为前 5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审(认)定新品(良)种2 项以上,并推广应用;5.在农业技术推广、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农业交流合作、服务基层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近5年有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
6.作为前5位主要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市级以上地方标准2项以上;
7.作为前5位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项目/课题2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8.主持撰写的技术推广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理论文章等智库成果公开出版或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以上,或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2项以上并实施推广;
9.主持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2部以上;或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 1篇以上。
破格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作为前3位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省部级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项目/课题2项以上;
(2)作为前3位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审(认)定新品(良)种2项以上,并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5)在核心期刊上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3000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或主持编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主持编写本专业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著作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