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练掌握工艺美术专业理论、技术知识或专业技能,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指导工艺美术专业初级职称人员工作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位、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4年;
4. 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
5.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15年。
具有一定的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能力,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工作,指导、解决本专业研究、制作或设计中比较复杂的专业问题,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或报纸理论版(文艺版)上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
2. 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或总结报告等专业文章1篇以上。
3.完成的工艺美术技艺作品、专业设计、工程项目、科研课题等专业工作任务,其中1项获得县级以上工艺美术协会专业比赛奖励,或为体现本人专业工作水平、能力、特点的代表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工艺美术师:
1.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2篇以上;或参与编制完成行业标准或团体、地方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1项以上。
2.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保留项目目录中的评比达标表彰工艺美术类全国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作部门工艺美术类一等奖3项,或二等奖以上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