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用好用活人才,促进统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统计人才活力。

2.坚持科学评价。优化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以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为重点,科学设置符合统计专业人员特点的评价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加强对业绩成果的考察,鼓励和引导统计专业人员立足本职工作,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3.坚持评用结合。加强对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从业行为等方面的评价考核,引导统计专业人员知法守法,坚持职业操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促进评价结果与统计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有机衔接,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1.掌握基本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够完成一个岗位或负责一个专业某一方面的统计业务工作。

3.了解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能准确及时填报或汇总报表。

4.能够拟定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案,独立进行调查研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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