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提高师德素养,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能够较好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积极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5.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 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