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贯通政策申报。获得企业特级技师证书并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高级技师,且符合晋级申报的学历要求。
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1.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教育教学管理及研究等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或在承担技工教育工学一体化改革试点任务、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等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工作部门通报表扬2次以上。
2.担任省级以上技工教育示范专业群、技工教育优质专业(群)专业带头人。
3.担任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等技能人才培养载体领办人或入选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工程。
4,获评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或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
5.主持、参与(前三位)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并通过验收,或主持、参与(前三位)省级以上教学资源库建设并通过验收,或主持、参与(前三位)学校本专业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团队中发挥核心作用并通过验收。
6.参与省级以上技工教育特色名校、优质校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等项目建设,获得相应专项资金支持,并在项目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综合项目前十位及其子项目前五位,单项项目前五位),取得显著成效。
7.获国家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前三名,或获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竟赛前三名、第一名,或获设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或获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一等奖,或获得国家级优质课、思政课、说课、微课、教案、课件制作、学生管理等教师能力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级同类教师能力比赛一等奖。
8.作为第一位指导教师(团队项目可并列),指导选手获国家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前三名,或指导选手获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第一名,或指导选手获省级教师能力大赛、职业院校技能竟赛或学科竞赛一等奖。
9.主持提供技术服务(含横向课题,下同),并为学院取得实际经济效益到款额20万以上;或主持研发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成果转化,单项目收益达20万元以上或多项目累计收益达50万元以上。
10.参与(前五位)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课题 1项。
1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以上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或教育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CN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或教育学术论文。
12.获1项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前三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研、科研成果竞赛二等奖(前三位)以上,或获得省级优秀教研、科研成果竞赛一等奖(前三位)。
13.主持编写2 部以上符合技工院校使用的教材(正式出版),或主审2部以上符合技工院校使用的教材(正式出版),或出版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学术专著1部(合著排名第一位)。
14,作为第一位发明人获发明专利1件,或作为前三位发明人获发明专利2件,或作为第一位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2件。
15.作为前三位起草人,编写国家标准或规范,省级以上行业、地方标准或规范,经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16,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受到记功奖励,或年度考核优秀和校级表彰3次以上。
17.专职教师近5年年均教学课时量超过560课时,兼职教师近5年年均教学课时量超过280课时。
18.技术理论课教师近5年平均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并撰写相应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年均参与企业和社会调研不少于20天,并撰写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