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和较广博的文艺知识,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在演奏艺术上有所建树,能形成个人演奏风格,有自己的代表性曲目,能总结自己的艺术表演经验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演奏员职称后,从事演奏工作满2年;或取得三级演奏员职称后,从事演奏工作满5年。


1.戏曲伴奏

(1)在专业文艺团体完成3部以上大中型剧目伴奏工作,其中1部以上为新创作剧目。

(2)担任伴奏工作的大中型剧目中,有1部以上参加国家一级大型专业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参加省级以上大型专业艺术活动,或在全国性或全省性文艺评奖中获得个人演奏奖,或本人在省级以上本专业业务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3)年均演出场次占所在演出团体演出总场次60%以上。

2.器乐演奏

(1)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中型剧(节)目中担任独奏、领奏、重奏,演奏出色,其中有3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专业艺术活动。

(2)举办1场以上有相当艺术水平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独奏音乐会(60分钟以上).

(3)年均演出场次占所在演出团体演出总场次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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