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编剧职称后,从事编剧工作满2年;或取得三级编剧职称后,从事编剧工作满5年。


1.有2部以上大中型作品在正式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其中至少1部为独立或联合(排名第1)创作],并有1部以上大中型作品由专业文艺团体立上舞台或在公共媒体播放。

2.独立或联合(排名第1)创作1部以上大中型作品或2部以上小型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专业艺术活动,或3部以上作品参加市级以上大型专业艺术活动,或1部以上作品入选国家级剧本扶持工程,或1部以上作品在全省性文艺评奖中获得剧本专项奖或剧目奖,或本人在省级以上本专业业务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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