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并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指导和培训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