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2)获得2项以上本专业领域国家专利(前3位),其中至少1项为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9位)承担的省(部)级重点项目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或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9位)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9位)承担制定地方标准2 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须具有奖励证书)。
(6)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
(7)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CN或 ISSN 期刊上发表2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
具备下列2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的工程师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或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须具有奖励证书);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
(三)在SCI、EI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部以上专著(本人撰写部
分不少于40000 字);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