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前3位)获得具有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本专业领域发明专利2 项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的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地方标准2 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须具有奖励证书)。

(6)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

(7)作为主要完成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CN 或ISSN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


具备下列2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的高级工程师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其成果具有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须具有奖励证书);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SCI、EI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 SCI检索论文1篇以上或EI检索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公开出版由本人独立或作为主编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80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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