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指导法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工作的能力;

(2)具有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法医类司法鉴定案件的能力和经历。


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法医师职称后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1)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一正式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学术论(译)著或法学教材2部以上(每部字数在3万字以上);一在CN或ISSN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一在《山东司法鉴定》等省级以上法学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一在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理论研讨会上获奖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一在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中担任主讲的培训讲义2篇以上(每篇字数在3000字以上);

(2)取得副主任法医师职称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法医类司法鉴定150例以上,或近5年年检案量达到全省同类型案件人均检案量以上;

(3)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

(4)独立或者以课题负责人、主要参加者的名义,完成法医学新业务应用对策报告、建议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3项以上;

(5)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20年以上、累计完成法医类鉴定超过1500例;

(6)取得副主任法医师职称以来,承办过5件以上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复杂疑难重大案件;

(7)取得副主任法医师职称以来,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完成的科研课题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创造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


绿色评审通道